与此同时,作为国际领先的专业机构之一,报告里也详细介绍了我们积极为ESG领域的政策和标准献言献策,为客户在绿色转型、碳中和以及ESG服务等领域提供技术支持。
统筹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,系统推进青海湖流域湖滨湿地保护、生态基流保障、青海湖裸鲤保护、湖周面源污染治理、刚毛藻防治,加强城镇及重点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主要河道生态修复、面源污染治理。建立草地管理一张图监测体系,实施智慧草原管理工程。
颁布实施《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》《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(试行)》《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》等,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,建立生态公益司法保护机制,法规和制度衔接更加顺畅。实施城乡清洁取暖工程,推进三江源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电能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工程。发展以合作社为载体的生态畜牧业及特色种养业,建设一批规模化种养基地,因地制宜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,打响绿色、生态、有机区域品牌。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能力建设工程。三是绿色发展水平有待继续提升,工业结构仍然偏重偏粗,能源高耗型和资源依赖型企业占比高,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处于起步阶段,产业生态化水平不高,绿色技术水平总体不高,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,生态环境约束目标日益趋紧,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与经济发展需求仍存在矛盾。
实施生态+电力+储能行动,加快制造、建筑、生活等领域清洁电力替代。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与应用体系建设。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,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,依法拆除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,稳妥推进燃煤设施清洁化改造。
有序实施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,管控环境风险。定期开展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水质监测,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,切实保障城镇生活、工业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,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,努力实现长治久清。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,基本搭建起符合中央要求、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。第一节 分区施策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河湟谷地城市群大气环境质量。
深化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利用。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、处理,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设施建设,健全符合农牧区实际、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,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向农牧区延伸,建设农村有机垃圾综合处置利用设施。
第三节 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提升水源涵养能力。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机制,强化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和入侵口岸防控,严厉打击非法引进、携带、走私外来物种的违法行为。推进商贸等领域绿色转型,深化绿色商场创建。坚持深化改革,激发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。
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系统保护工程。加快配置无人机、无人船、远红外、走航车、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,建立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调度制度,实现全省非现场执法全覆盖。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,试点在重点行业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,研究提出减排措施,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。推行绿色产品设计、绿色产业链、绿色供应链、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,夯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,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引导企业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,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。
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,开发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、动漫、有声读物、游戏、短视频等,推广小山小水游青海等宣教产品。15.四地建设: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,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,对青海提出了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,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大要求。
青海步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阶段,全省生态安全地位、国土安全地位、资源能源安全地位显得更加重要。健全省州县乡村五级江河源守护人制度,研究制定三江源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制度。
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机制,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。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,强化市政、水利、交通、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,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,提高农业、林业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,提升气候敏感区、生态脆弱区气候适应能力。广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。31.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: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、企业和灌区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水利部门共享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、水文地质勘察、地下水资源调查等信息,制定信息共享目录。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、农灌等用途的,应合理确定管控要求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。
巩固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,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制,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,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、沿岸垃圾、污水直排口等问题。第二节 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国家公园典范。
第四节 加快流通体系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绿色物流体系。加强核安全监管力量,提升地方核与辐射监测应急支援能力,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实战化水平。
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,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、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,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,加大生态湿地公园、亲水生态景观带建设。统筹开展全省生态状况、重点区域流域、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,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系统健康评估,统一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质量报告。
开展垃圾填埋场、化学品生产企业、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渗改造工程,实施无主废弃钻井、矿井封井回填工程。将环境质量、主要污染物总量、能耗总量和强度、碳排放强度、森林覆盖率等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,分解到市(州),建立评估考核体系。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。6.碳标签:指为了缓解气候变化,减少温室气体排放,推广低碳排放技术,把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,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,以标签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。
第一节 深化土壤污染源头精准防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。青海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。
统筹盐湖资源开发利用、绿洲农业开发、节水型社会培育、光伏治沙、尾闾湖治理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强化地下水保护、工业园区(集聚区)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、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,推动柴达木内陆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融合治理。推广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,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。
统筹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,系统推进青海湖流域湖滨湿地保护、生态基流保障、青海湖裸鲤保护、湖周面源污染治理、刚毛藻防治,加强城镇及重点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主要河道生态修复、面源污染治理。建立草地管理一张图监测体系,实施智慧草原管理工程。
颁布实施《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》《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(试行)》《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》等,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,建立生态公益司法保护机制,法规和制度衔接更加顺畅。实施城乡清洁取暖工程,推进三江源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电能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工程。发展以合作社为载体的生态畜牧业及特色种养业,建设一批规模化种养基地,因地制宜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,打响绿色、生态、有机区域品牌。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能力建设工程。
三是绿色发展水平有待继续提升,工业结构仍然偏重偏粗,能源高耗型和资源依赖型企业占比高,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处于起步阶段,产业生态化水平不高,绿色技术水平总体不高,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,生态环境约束目标日益趋紧,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与经济发展需求仍存在矛盾。实施生态+电力+储能行动,加快制造、建筑、生活等领域清洁电力替代。
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与应用体系建设。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,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。
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基础能力建设,建立青藏高原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国家基因库,提升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青海复份库。生态系统结构更加稳定,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,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,生态安全地位进一步巩固。